每经评论员 赵李南
近日,资本市场一桩旷日持久的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终于迎来了阶段性的终局。
4月8日,康尼机电发布公告称,公司收到二审终审判决,法院驳回了公司的上诉,维持一审原判。这意味着,康尼机电须向两名机构投资者合计赔偿4838.45万元。
对于这两名投资者而言,胜诉的判决书是对其合法权益的最终确认,但如果我们纵观整个事件,两名投资者的索赔像经历了一场“马拉松”。
案件的根源,要追溯到康尼机电2017年那场耗资34亿元并购广东龙昕科技有限公司(下称龙昕科技)的交易。证监会查明,龙昕科技在2015年至2017年期间,通过虚开增值税发票等手段,累计虚增收入高达9亿余元,虚增利润超过1.7亿元。这导致康尼机电2017年披露的相关重组报告书存在虚假记载。
2021年,证监会正式对康尼机电下发了《行政处罚决定书》。然而,从2021年监管部门的行政处罚一锤定音,到如今2026年二审法院的终审落槌,受损投资者用了近5年的时间。
5年的维权周期,暴露出现行证券虚假陈述民事赔偿体系中依然存在流程冗长的痛点。笔者认为,要彻底改变投资者“赢了官司、输了时间”的尴尬局面,可以考虑如下几个方面的制度性建设。
首先,应当设立强有力的奖励机制,对“吹哨人”进行奖励。如果仅依靠监管部门的事后查处,时间早已过去一大截。因此,建立并完善“吹哨人”制度有其必要性。对于举报造假线索最终能够实锤的相关人员和机构,由证监会给予重金奖励。财务造假往往具有高度的隐蔽性和专业性,最清楚造假内幕的往往是企业内部的财务人员、高管或核心业务伙伴。如果能用高额的物质奖励辅以严密的保护措施,就能有效分化造假利益同盟,让造假者时刻面临被揭发的威慑。
其次,应常态化发挥投资者保护机构的“头雁”作用,激活特别代表人诉讼。散户维权往往面临“势单力薄、维权成本高、举证难度大”的困境。建议一旦监管查实造假,投保机构应第一时间“挺身而出”,依法启动证券纠纷特别代表人诉讼。让官方机构带着专业的法律和财务团队帮股民打官司,变“散户各自为战”为“集中维权”。
最后,对于相似案件,应当进行公开征集后,合并案件处理。公开信息显示,因上述虚假陈述事项,共有17名投资者对康尼机电提起索赔诉讼。除了此次二审落槌的两名机构投资者外,康尼机电已按判决履行了对9名普通投资者合计139.48万元的赔偿,但仍有6名投资者的索赔诉讼处于二审程序中。
同一起造假事件,同样的虚假陈述事实,却分散成多起诉讼,分批次、分阶段地进行一审、二审,这显然有优化空间。针对此类涉及面广、受害者众多的案件,司法机关和投资者保护机构应当主动出击,通过公开征集受害者,将所有基于同一虚假陈述事实的索赔诉讼进行合并处理。如此,中小投资者无需亲自去跑这场“马拉松”,而是搭上司法维权的“高铁”。
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是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基石。惩处造假者绝不能止于行政罚款和刑事追责,让受损投资者快速、便捷、足额地拿到赔偿,才是资本市场法治建设的最终闭环。告别维权“马拉松”,不仅是股民的期盼,更是构建公开、公平、公正资本市场生态的必由之路。
封面图片来源:每日经济新闻